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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 宗旨:郓城县“博物馆之友”是一个由热爱郓城县博物馆、关心和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组成的志愿者团体。本团体以传承和弘扬郓城县的历史文化为核心使命,致力于加强博物馆与公众的互动,提高公众对博物馆的认知度和参与度,推动郓城县博物馆事业的持续发展。
第二条 任务:本团体将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博物馆的各项活动,包括展览策划、教育活动、公众服务、宣传推广等,为博物馆提供有力的支持。同时,本团体还将为博物馆提供意见和建议,促进博物馆的服务提升和持续发展。此外,本团体还将积极推广郓城县的历史文化,通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和交流,增强公众对地方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。
第二章成员
第三条 成员资格:凡热爱郓城县博物馆、关心和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,愿意遵守本章程并积极参与“博物馆之友”活动的各界人士,包括文化爱好者、专家学者、艺术家、教育工作者等,均可申请成为本团体成员。
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:成员享有参与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各项活动、提出建议和意见、获得相关资源和信息等权利。同时,成员需履行遵守章程、积极参与活动、维护团体形象等义务,为郓城县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第三章组织机构
第五条 组织架构:本团体设立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等职位,负责领导和组织团体的各项工作。同时,设立若干志愿者小组,负责具体活动的策划和实施。各职位和小组将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,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第六条 决策机构:本团体的决策机构为成员大会,负责审议和通过章程、选举产生领导机构、决定重大事项等。成员大会将定期召开,确保团体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。
第四章活动与参与
第七条 活动内容:本团体将定期举办各类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参观、专题讲座、文化交流、志愿服务等。活动将围绕郓城县的历史文化展开,旨在提高公众对地方文化的认知度和兴趣。同时,本团体还将与其他文化机构和团体开展合作,共同推动郓城县文化事业的发展。
第八条 参与方式:成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与本团体的各项活动。线上方式包括关注官方社交媒体账号、参与线上讨论、分享和传播博物馆相关信息等;线下方式包括参加实体活动、提供志愿服务、参与展览策划和公众服务等。本团体将提供多种参与途径,以满足不同成员的兴趣和需求。
第五章附则
第九条 章程修改:本章程的修改须经成员大会审议通过,并报经相关部门备案后生效。修改过程将遵循民主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,确保章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。
第十条 团体解散:本团体因故需要解散时,须经成员大会表决通过,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后,方可宣布解散。在解散过程中,本团体将确保成员权益的保障和事务的顺利交接。
第十一条 解释权: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郓城县“博物馆之友”所有。对于章程的解释和适用,本团体将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合理的原则,确保成员和公众的权益得到维护。
第十二条 生效时间: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在章程生效后,本团体将按照章程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,为郓城县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。
点击下载:郓城县“博物馆之友”章程
郓城县博物馆
2022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