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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(公元1644年—公元1911年),1956年夏溥斋捐赠到郓城县文化馆,1986年入藏到郓城县文管所。1992年山东省文物鉴定机构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。画心:长60.2厘米,宽33.4厘米;整体:长205.4厘米,宽47厘米;重0.356千克。纸本,设色人物。图绘一和尚闭目闲坐于莲花座上;用笔简练,把握准确。左中题款:菊如张士保画于历下,下有朱文图章一方:“士保”;右下朱文图章:“郓城夏伯子金石图书记”,白文图章:“王阗印”;左下白文图章一方。现存于郓城县博物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