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(公元1644年—公元1911年),1956年夏溥斋捐赠到郓城县文化馆,1986年入藏到郓城县文管所。1992年山东省文物鉴定机构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。画心:长167厘米,宽41.4厘米;整体:长204.4厘米,宽44.4厘米;重0.341千克。纸本,隶书。上联:“镜文日有喜”,其书法筋骨硬朗,有魏体之风范。右下朱文图章一方:“晋隋唐琴斋”。现存于郓城县博物馆。
地址:郓城县南湖西岸,迎宾大道与胜利街交叉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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