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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代:清乾隆四十八年(公元1783年),1956年夏溥斋捐赠到郓城县文化馆,1986年入藏到郓城县文管所。1992年山东省文物鉴定机构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。序记:长95.4厘米,宽44.6厘米;画心:长137厘米,宽44.6厘米;后续:长365.2厘米,宽44.6厘米。整体:长681.6厘米,宽45.5厘米;重0.36千克。纸本,工笔人物画,图绘长安客舍,黄花遍地,树叶繁茂,房舍俨然,文人雅士或坐于拦杆之内,或坐于乱石之上,或游步庭院之中,抚扇捻须,挽花倚石,吟诗作赋。画左下朱文图章一方;右下朱文图章:“湧品”。前有行书《九秋雅集图序》,款署:“乾隆四十八年岁次癸卯重阳后二日九祝德全题”,其下白文图章“祝德全印”,朱文图章二方。行书《九秋雅集图记》,款署:“景州张殿甲记” ,其下白文图章“殿”,朱文图章“甲”,右边图章二方,上朱文“郓城夏伯子金石图书记”,下白文“王阗印”。后有行书《九秋雅集图卷 》,款署:“ 维洲苏登赢题”,左下方有白文图章:“臣登赢印”,朱文图章:“维洲”,朱文图章:“晋隋唐琴斋”。现存于郓城县博物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