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(公元1644年—公元1911年),1964年,被征集到郓城县文化馆。1986年入藏到郓城县文物管理所。1992年山东省文物鉴定机构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。长:9厘米,高:6厘米,厚:3厘米;重0.247千克。羊脂玉,鹅,手工制作。鹅呈卧姿,鹅首盘于背上,嘴刁一桃枝,上有仙桃一对;桃枝、叶为浮雕,羽毛及翅膀用方块纹刻画出。现存于郓城县博物馆
地址:郓城县南湖西岸,迎宾大道与胜利街交叉口
电话:0530-65202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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