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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(公元1644年—公元1911年),1956年夏溥斋捐赠到郓城县文化馆,1986年入藏到郓城县文管所。1992年山东省文物鉴定机构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。长:21.6厘米,宽16.2厘米,厚4.7厘米;质量3.94千克。端石,手制。自然端石制造,砚为长方形圆角,上部略小于下部,上雕松树,树下有自然形成双眼,左上角残处巧饰云纹。背面浮雕树、石风景,侧镌款:“一翁夏伯子”。现存于郓城县博物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