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代:汉。1974年郓巨河发掘,被郓城县文化馆收藏。1986年入藏到郓城县文物管理所。1992年山东省文物鉴定机构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。长18.9厘米,宽:13.8厘米,高:11厘米;质量1.5千克。灰陶,手制。长方形,一高一低,灶面平坦且中间有一釜,釜为祘株形;灶窄处有一灶门;器物为随葬品,为冥器。现存于郓城县博物馆。
地址:郓城县南湖西岸,迎宾大道与胜利街交叉口
电话:0530-65202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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